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质子治疗中心暨科研转化大楼建设工程配套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名称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质子治疗中心暨科研转化大楼建设工程配套核技术利用项目
(二)建设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路368号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钱塘院区南区东侧预留用地。
(三)建设内容
医院拟在南区东侧预留用地建设质子治疗中心,质子治疗中心内建设质子治疗机房、直线加速器机房、后装机机房、模拟定位CT机房及其配套用房,并使用质子放射治疗系统(属于Ⅰ类射线装置)、直线加速器(属于Ⅱ类射线装置)、后装机(采用192Ir放射源,属于Ⅲ类放射源)和模拟定位CT(属于Ⅲ类射线装置)。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3号
联系人:翁老师 联系电话:15888845515 邮箱:964999859@qq.com
邮编:31001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评价机构名称:中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水墩新路8号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575-87985777 邮箱:1486647519@qq.com
邮编:31000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本公示链接,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上述联系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时间:首次公示发布日后。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2025年9月23日